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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以后以太平茶商为代表的徽商茶叶贸易

清朝中叶,县境内就有红、绿茶出口销售。太平天国前,三口就有30多家茶庄,专门收购加工外销茶叶,名曰“广庄" (炒青)。清咸丰至宣统年间(公元1851~1911) ,太平旅宁茶商中资金雄厚且有权势者通过上海口岸出口茶叶。太平猴魁、黄山毛峰问世后,茶叶外销量随之增加,至抗战爆发前,年出口茶叶约60吨左右。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) ,出口茶叶325吨。抗日战争爆发后上海沦陷,出口市场移至香港。

茶叶贸易在建国前的形式多变,几乎是“官买官卖”或“朝廷征税,茶商买卖” 。清代前,茶叶购销实行税茶、榷茶、贡茶等制度。民国时期,仍为茶商请引纳税, 自行买卖。新中国成立后,茶叶被定为国家二类物资,实行“统一计划,统一收购、统一调拨、统一销售”政策。皖南贸易公司所属的土产公司,接管国民政府中央信托局设在屯溪的茶厂后,组织各县土产公司大量收购解放前积压的茶叶,加工出口,保护茶农利益。1950年,中国茶叶公司皖南分公司建立,委托各县供销社收购茶叶。时太平供销社在仙源、湘潭、龙门、秧溪、焦村设5个茶叶收购站。同时还委托私商茶庄收购。1954年国家订立各类茶叶收购标准样和价格,实行对样评茶,按质论价的收购政策。烘青绿茶,正茶收购按五级18等,加级外茶共21个档次计价。

1956年1月,茶叶由太平县农副产品采购局收购。1957年4月,农副产品采购局并入县供销社。县政府于1959年开始对茶农实行奖售政策,奖售物资有化肥、大米、面粉等,按交售茶叶的等级和数量计奖。

1961年,成立太平县茶叶公司,将原属供销社管理的9个茶叶收购站从基层供销社划开,移交茶叶公司管理。1962年,鼓励茶农采摘荒野茶卖给国家,多售50公斤以上者,除按规定奖售化肥、粮食外,另奖售香烟、棉布、煤油、纯碱、口杯、热水瓶等紧俏商品。同年起,收购茶叶奖售粮票。1962~1963年,收购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20%的补贴, 1964年将补贴价纳入收购价。1978年茶叶等级改为六级12等,茶价普遍提高。1980年,县政府执行以工补农政策,各茶叶收购、加工单位返还部分利润给生产交售单位,办法是以各生产单位1977~1979年三年交售实绩平均数减10%作为返利基数,一定五年不变。是年,茶农从收购、加工部门得到返利款87万元、扶持化肥360吨、其他扶持资金7.2万元。1982年调整奖售物资品种,并提高标准。1985年,实行茶叶流通体制改革,茶叶市场逐步放开,茶叶由国营单位独家经营,逐步转为市场自由贸易,形成多层次、多渠道经营的购销体制。

茶叶放开经营,实行合同订购,允许茶农在完成交售任务后自行上市交易,区内官方茶叶公司收购量逐年减少。1986年起,免征名优茶上浮价部分的产品税。再次提高太平猴魁、黄山毛峰等名茶的收购价,激发了茶农的生产积极性。1987年起,茶叶市场彻底放开,茶叶收购转为市场自由贸易,收购者有国营、集体单位;本地、外地个体商贩和私营茶叶企业。20世纪90年代后,集茶叶收购、加工、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,茶叶专营兼营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体商贩队伍逐步壮大。

2002年,区茶叶公司改制,茶叶除茶农自行少量销售外,均为民营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及个体商贩收购,此后,茶叶购销由私营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唱主角。截至2005年,黄山区有各类民营、个体购销企业400余家,其中集收购、加工、销售为一体的民营茶企多达34家。

汲取着老茶商“徽骆驼”的精神营养,新一代太平茶商执意续写着太平猴魁新传奇。2015年10月30日,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陪同下访问安徽合肥。李克强总理邀请默克尔来到和庄,观赏太平猴魁茶艺表演,品赏太平猴魁独特品质。猴坑公司掌门人方继凡高兴说:中德两国总理品尝太平猴魁,这二十分钟,是中德外交史上的一小步,却是徽茶文化国际化推广的一大步。

是日,品茶环节极具中国风的徽州味。猴魁茶艺表演队员身着青花瓷纹的中式服饰再配以黑色丝绸裙,采用青花瓷的盖碗茶杯,三位表演者动作协调优雅,如行云流水。接着,茶艺表演队还别出心裁地演绎了徽州传统饮茶,女士饮茶时用优雅的兰花指,轻启杯盖,用袖子遮脸,侧脸品饮;男士则推杯盖直接仰面而饮尽。飘荡着氤氩茶香,沉浸在浓浓徽味里品茶问道,中国式徽州饮茶令默克尔开怀大笑。当默克尔接过刚冲泡的猴魁轻抿一口便微笑点头,还仔细询问太平猴魁的品质特征及制作技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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